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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紅包100點消費抵用券(手機簡訊)
RE紅包100點消費抵用券(手機簡訊)
《限量:100個》

241602紅利點數2,150點 
產品特色

下載RE紅包app使用手機號碼快速註冊,即可開始消費累積點數,
消費時,不管您怎麼付錢,只要打開app登錄消費金額,可享最高100%回饋喔!

產品規格

內容:RE紅包點數 100點

使用說明:
A.若您尚未註冊RE紅包會員,請先至Play商店或App Store搜尋RE紅包先行下載,使用手機號碼即可註冊會員。
B.註冊登入後,請至會員中心->優惠紅包->輸入簡訊內提供之序號兌換->完成入點。
C.至全台灣的RE紅包合作店家,皆可使用RE紅包點數折抵消費,可自行選擇欲折抵之點數,若紅包點數超過消費金額,亦可全額折抵。
D.RE紅包點數1點等同新台幣1元,使用無期限、折抵無上限。
E.使用傳真兌換請務必留下您正確的手機號碼,否則將無法發送電子禮券簡訊。
F.使用語音兌換及線上兌換,電子禮券簡訊將直接發送至正卡持卡人在本行信用卡中心所設定的手機號碼,如您欲確認或更改手機號碼,請洽新光銀行信用卡客服專線:(02)2171-1055。
G.若於兌換後7個工作天仍未收到序號,請洽大亞客服中心(02)2925-1996

注意事項:
*本券序號具唯一性,一組序號僅供兌換一次,入點後該序號視同已兌換,不接受取消或返還。
*本券序號為不記名,任何人持本券皆可使用,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本券不再補發。
*本券無法直接折抵現金,須先歸戶後方得使用。
*使用RE紅包點數折抵消費之金額不予開立統一發票。
*有關RE紅包的使用方法,請參考官方影片介紹https://youtu.be/NsYsc8ULbTM
*本券限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台澎金馬)之RE紅包註冊會員方可參加。
*本券有效與否,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
*本券重複印製使用無效,如涉及偽造情節重大者,將依法追究。
*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

紅利兌換注意事項
  1. 紅利兌換僅限正卡持卡人兌換,自付額發票抬頭一律為正卡持卡人。
  2. 紅利兌換商品寄送地址一律以『信用卡帳單地址』為主。
  3. 以紅利點數全數兌換者,一經兌換,除因商品或服務具有瑕疵外,一律不受理退換(且本行有權以等值商品或服務替代之)。
  4. 以紅利點數加自付額方式兌換者,該兌換商品享有七天免費鑑賞期(以商品到貨日起算),於前揭鑑賞期間,持卡人如欲退、換貨,應保持商品之完整性(包括保證書及其相關附件),如有欠缺,本行得拒絕受理。
  5. 本活動所提供之回饋項目(包括商品與服務,且不論本型錄中是否有標明限量字樣者)皆屬限量,本行保留變更及終止權利。
  6. 所有兌換商品皆不含內容物。
通訊交易注意事項
  1. 新光銀行於通訊交易買賣中,僅涉及代墊款項之資金關係,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且新光銀行並非商品之出貨人、進口商、經銷商或代理商(以下稱商品企業經營者)暨負責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受任人等與新光銀行間並無任何廣告、代理、合夥、投資、提供保證或經銷關係;有關商品出售、退貨及一切售後服務,應由商品企業經營者負全部責任,惟持卡人與商品企業經營者間若產生交易糾紛,新光銀行願盡最大誠意協調處理。
  2. 所有商品售價均含5%加值營業稅,商品於訂購單確認後14天內宅配送達,發票於貨到後14天內寄出。
  3. 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後7日內以原包裝退回商品(如已破壞包裝或缺發票時,恕不接受退貨),退貨時請保持包裝及商品完整性。
  4. 為保障會員基本權益,發票抬頭一律為上述信用卡持卡人,訂購資料將由新光銀行代會員轉至通訊交易商品經銷商。
  5. 持卡人使用新光銀行信用卡進行本型錄之商品通訊交易後,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向商品企業經營者解除契約,應先向商品企業經營者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時,得請求新光銀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程序處理。
  6. 本型錄中所刊載之商品及廣告圖案均由商品企業經營者負責取得合法使用權,若涉及侵害他人商標權,專利權及著作權等其他相關權利時,應由其自負法律責任,概與本行無涉。
  7. 商品企業經營者:大亞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永和區保生路1號17樓B室,負責人:傅延本,商品諮詢服務專線:(02)2925-1996。